本人是一个在重邮的大四学生 去年的时候签了一个公司 但是个人认为在上海没什么意思 而且工作也是相当的无聊 之后就有了毁约的打算 春招的时候去面试了长安 当时人力资源部的人就给我说和原来的公司毁约 然后拿新的三方协议去和他们签 然后我毫不疑问的和原来的公司毁约了 现在摆在我面前的一个很纠结的问题是长安给了我一个月的时间让我拿到三方协议 也不同意任何签两方协议之类的事情 学校又不会给我三方协议 我内心还是很迫切的想去长安的 因为种种因素不去管待遇啊什么的
我现在纠结的事情是 如果到最后我仍然拿不到三方协议 我最终会不会和长安牵手呢?是非要三方协议不可么?